北京電視臺的記者李媛媛,在《新青年-權衡》發表數萬字長篇報道《北京物業“暴力”真相調查》,讀后感到心情十分壓抑,聯想到近日被物業統治的窩囊,不得不有所言。
我以為,中國城市居民,現在進入了一個由物業公司高壓統治、有些地方甚至是暴力統治的時代。沒有人不住房。不管他是自有住房,還是租房,他必然要住房,他必然要面對物業公司,除非他租住城鄉邊緣的農家房屋,那兒沒有物業公司。幾十年來,我們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單位的統治之下。單位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力,但是相對物業公司來說,還算文明。而物業公司,一旦與各級貪官污吏勾結起來,危害巨大。
以我自己情況為例,去年買了一家房產公司的房子,到交房的時候房產公司強迫接受他們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入住近一年,沒有成立業主大會,也沒有業主委員會,公司沒有一個保安,近來只有兩個呆若木雞的七十多歲的老人看門。小區沒有一片綠葉,連圍墻柵欄也是破磚暫時壘的,小偷進入作案,自行車被盜所在多是;而院子的一個角落,一直是裝修的民工和外來司機的廁所,臭氣熏天,穢跡 斑斑。對于業主關心的事情,你去問他們,總是一問三不知,推說找他們的老總,而他們的老總又是神出鬼沒,難覓蹤影,就是找到了,也不會有解決任何問題。這樣的公司,恐怕連資質也沒有,居然得到蘭州市物價局的批文,文件說,經過物價局工作人員現場查看,符合標準,每平方米1.3元 物業費(這在蘭州是二級管理收費,而甘肅省物價局明確規定,蘭州市物價局無此權限),其中包括綠化費,保安費。房屋入住后,直至今年8月沒有開通電梯,物業公司要求按照一半即0.65元 交納物業費,而按照甘肅省的規定,沒有電梯的物業費,二級服務才是0.5元 。而對于這種無理收費有異議,就被停止供電。我這幾天正在遭遇要么交納不合理的收費,要么回到不用電的原始人時代。我正準備投訴,上訪,但是,誰知道能起什么作用,我見過的不公正太多,我對政府沒有信心。
我對這種狀況是深感悲哀,業主們互不認識,彼此戒心很深,私心很重,根本談不上團結起來爭取權益,更多的只是想著搭便車,就像奧爾森所預言的集體行動的邏輯那樣。我的一位同事,也遇到的這樣的事情,已經進行了數年的艱苦維權,打了數次官司,卻多以敗訴告終;向政府部門投訴,上訪,卻不見回音;被掐掉電以后,他不斷向供電部門投訴,都沒有回應,他請某都市報的記者曝光,記者拿了物業公司的好處,在報上為物業公司評功擺好,把物業公司斷電行為說成是正當之舉。
在物業公司的統治下艱難求生的人們,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嗎?從李媛媛的報道中可以看出,首善之區的北京居民們,為了自己的權益進行了怎樣的抗爭,可是,結果是什么?說理,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打官司,法官大聲訓斥業主,刁難業主,法律天平超常地向物業公司傾斜,法院動輒拘留業主,卻從來不去拘留嚴重侵害業主的開發商和物業公司;而向政府投訴,也是勝算很小;至于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有的街道辦事處居然提出只有共產黨員才有資格擔任業主委員會領導職務等等無理要求,一些街道辦事處(這可是政府在城市的最基層組織)甚至多方設置障礙,不讓業主委員會成立。這等情況之下,業主面對的是開發商動輒暴力相向的處境。北京如此,連財力豐厚,影響頗大的朱明瑛這樣的名人都沒有辦法贏得公正,何況其他地方,其他小小百姓。
一位朋友憤然地告訴我,物業公司手上有三大武器,斷水,斷電和暴力威脅。無論從何種角度來說,這三種手段都是非法的。但是,這幾種手段,他們可以屢試不爽,隨意使用。法律規定空白太多,不能有效保護業主的利益;國家機器被組織起來的有財力有人力有物力的物業公司的操縱。